道歉不足以弥补历史罪过

拜读十二月二日陈驹腾《李孝友无需道歉》一文,陈君认为华文中学改制的历史性,其功过关乎整个华社对华教所持的态度,并非是个人的责任,所以李孝式不必多此一举,为华文中学的改制而公开道……

拜读十二月二日陈驹腾《李孝友无需道歉》一文,陈君认为华文中学改制的历史性,其功过关乎整个华社对华教所持的态度,并非是个人的责任,所以李孝式不必多此一举,为华文中学的改制而公开道歉。 我的看法恰好与陈君相反,我认为不只李孝式要道歉,所有当年牵涉华文中学改制的推波助澜者,只要都还健在,都必须像李孝式一样,勇敢地挺身而出,为他们的“罪过”向华社道歉,因为当年如果不是这一班人的误导性言论,华文中学或许就不会惨遭“腰斩”,至于陈君把华文中学改制的历史罪过一概推给了“整个华社”,语义含糊,不知这“整个华社”是否与李孝式毫无关系呢?无怪乎他说李孝式不必道歉,此说似是而非,没有什么说服力。 李孝式于十一月二十二日出席董教总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主办的《从改制中学看宏愿学校》座谈会,他当场就六十年代华文中学改制事件向华社道歉,他说道:“……我被(巫统)误导,(又)来误导华人,这个责任我要承担。……一九六六年(?)改制中学,我被误导。……” 华文中学因改制而变质已成事实,纵然华社余恨难消,也再难以挽回局面,在改制酝酿期、发展期与完成期的过程中,李孝式与一批人士在不顾全马华人的强烈感受之下,拼命鼓吹改制,其态度之殷勤,不在话下,试举数例以飨读者: 一·《一九五二年教育法令》明文规定:“将来马来亚境内,只能设立及维持以英、巫文为主要媒介语的国民学校。”、“现有的政府津贴学校及若干华校或印校,应予逐渐成为容纳各民族学童国民学校……”,根据教总教育研究中心出版的《华文中学改制专辑·华文中学改制的回顾》一文记载,李孝式与叶松纲等人不理会华社的强烈反对,竟对这项法令大表赞扬,甚至还歌功颂德一番。 二·一九六一年七月十日,李孝式尾随李三春(七月二日、三日)之后,上电台向全国华社推销“改制中学”,之后依序是拉曼达立(九月二日、十二月二十日)、谢敦禄(十月二十一日)、李润添(十一月五日)等,也以三寸不烂之舌,向华社许下了“美丽的承诺”。 三·一九六一年底,在李孝式的大力促成之下,加影育华中学完成改制。 李孝式在座谈会上坦诚道出多年深藏心底的感受,对于这几十年来因“罪状累累”而遭到良心的谴责,乃不惜以七十七岁高龄,柱着拐杖,拖着羸弱的身躯,四处去向华社道歉,或许陈君对于这么一个瘦弱老人寄予同情,不觉产生了恻隐之心,我想一般人都能理解这种感受。可是,如果我们从正面的思考角度去看待李孝式的道歉行为,并把对这个可怜老人的恻隐之心提升到对整个民族教育被摧残的哀悯之情,那么李孝式那种仅能以个人身份向华社道歉的行为,事实上对既成的事实所起的作用仍然有其局限性的。 《孟子·滕文公下》云:“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说得真好啊!像我国华文教育历史上许多为了个人利益而出卖民族尊严的“乱臣贼子”,只要史家的春秋大笔一挥,就能把他们那些永远洗刷不掉的历史污点记在史册,千秋百代,受人唾弃,问你怕吗? 我认为李孝式比许多仍健在但却羞于示人的华文中学改制鼓吹者更深明大义,不惜冷对千夫指,也要尽量向这一段惨痛的历史作出交待,以逃过史家笔锋,同时力图保住晚节,不必愧怍于后世子孙,其勇敢大无畏的精神,毕竟还是值得钦佩的! 7-1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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